來源:
發布時間:
2018
-
05
-
23
1、 鮮肉、水果、蔬菜等易腐爛的物品;2、 具有易燃易爆、腐蝕性、毒性、強酸堿性和放射性的,在生產、貯運使用中能引起人身傷亡、財產損毀的物品,如:火柴、雷管、火藥、爆竹、汽油、柴油、煤油、酒精(液體和固體)、硫酸、鹽酸、硝酸、有機溶劑、農藥、生漆、氣霧劑、氣體打火機、瓦斯氣瓶、磷、硫磺及其它列入化學工業出版社出版的“化學危險品實用手冊”中的化工產品;3、 粉末狀物品 (不論何種顏色) 、液體(不論使用何種包裝)、膏狀物(如牙膏等)、外包裝有危險標志的貨品;4、 沒有國家音像出版社證明的音像制品(含CD、VCD)、刀具、磚塊、沙石、帶氣火機等;5、 對環境構成污染的各種工業廢料;妨礙公共衛生的,如尸骨(包括已焚化的尸骨)、未經硝制的獸皮;6、 無線電收發信機、通信保密機;7、 煙、酒、糖、紅木;8、 任何藥品、名貴藥材等;9、 LED(發光二極管芯片)、IC(集成電路)、二極管、三極管、線路板、電路板、鉆咀、機械設備及零件、電子元器件及零配件、電子元器件及零配件、手機、手表、攝像機、醫療設備、電動工具、化工產品等;10、 各類生化制品和傳染性物品。如炭疽、危險性病菌、醫藥用廢棄物等。